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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申请护照、旅行证须知
(2019年1月1日执行)
2019-01-02 15:26

  一、 总体要求

  1、申请人须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护照丢失报告》及《补(换)发证件/非法移民身份核查表》。

  2、申请人须根据大使馆、总领馆要求准备必需的申请材料并对其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对材料不齐、或出示虚假材料、提供虚假情况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领事官员可以拒绝受理。对骗取证件的将依法吊销其所持证件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供护照照片3张: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照,光面相纸,照片背景为白色、淡灰色或淡蓝色。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度为21mm-24mm,长度为28mm-33mm。

  4、申请人本人须亲自到大使馆或领事馆申办有关手续。

  5、中国驻加尔各答和孟买总领馆领区内的中国公民可到就近所属领区的总领馆申办。

  ——驻加尔各答总领馆的领区为:比哈尔邦(BIHAR)、贾坎德邦(JHARKHAND)、奥里萨邦(ORISSA)、查蒂斯加尔邦(CHHATTISGARH)和西孟加拉邦(WEST BENGAL);

  ——驻孟买总领馆领区为:马哈拉施特拉邦(MAHARASHTRA)、卡纳塔克邦(KARNATAKA)。

  6、办理各类护照申请所需时间:护照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般为15个工作日,旅行证自受理之日起一般为4个工作日。

  二、办理各项护照手续的条件及须提供的材料

  (一)因私普通护照换发

  对于持印度有效居留证件,护照有效期1年之内,或护照签证页已用完,申请人可申请换发新护照。须提交:

  1、申请人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2、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提交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本人当地有效的居留证明或签证;医疗卡;社保卡;银行对账单;房租;固定电话或水电气等单据证明。

  3、填写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和《国籍状况声明书》1份。

  4、符合要求的护照照片3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

  (二)因私普通护照补发

  如不慎将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应向中国驻印度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报告。须提交:

  1、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提交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本人当地有效的居留证明或签证;医疗卡;社保卡;银行对账单;房租;固定电话或水电气等单据证明;

  2、填写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护照丢失报告》1份,《国籍状况声明书》1份。

  3、遗失或被盗的护照复印件和印度签证复印件(如有);已损毁的护照和损毁情况说明(如护照损毁)。

  4、符合要求的护照照片3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

  注:对护照遗失或被盗的临时出国人员,驻印度使馆、总领馆通常为申请人补发旅行证。

  (三)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换发、补发

  1、由中国国内原发照机关通知大使馆或总领馆。

  2、其他材料要求同因私普通护照换、补发。

  注:对护照遗失或被盗的临时出国人员,驻印度使馆、总领馆通常为申请人补发旅行证。

  (四)护照加注

  如需要对护照持照人的姓名或曾用名进行加注,须提交:

  1、申请人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2、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提交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本人当地有效的居留证明或签证;医疗卡;社保卡;银行对账单;房租;固定电话或水电气等单据证明。

  3、填写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4、符合要求的护照照片3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

  5、如申请姓名加注,还须提供: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姓名变更的公证书和法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如申请曾用名加注,还须提供:

  国内户口本复印件(国内出生)或曾用名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出生)。

  (五)申请颁发、换发、补发旅行证

  ——对于未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需赴内地的港、澳、台同胞及其他有必要持用旅行证人员。

  1、申请人所持港、澳特区护照或中国台湾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提交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本人当地有效的居留证明或签证;医疗卡;社保卡;银行对账单;房租;固定电话或水电气等单据证明。

  3、填写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4、符合要求的护照照片3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

  ——对于临时来印度的中国公民的护照丢失、被盗或损毁。

  1、填写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和《护照丢失报告》各1份。

  2、遗失或被盗的护照复印件、印度签证复印件(如有);已损毁的护照和损毁情况说明(如护照损毁)。

  3、符合要求的护照照片3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

  (六)新生儿申请护照等旅行证件

  常规材料:

  1、父母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当地有效印度居留证明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婚生儿童可不提供)。

  4、具有法律效力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同意为儿童办理中国护照(旅行证)的书面声明。

  6、填写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7、符合要求的护照照片3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

  对于符合下列情况的申请人,须提交如下补充材料:

  国外出生的新生儿:

  1、父母出具的该儿童不具有外国国籍的书面声明;

  2、儿童退出外国国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印度国籍者)。

  国内出生、持出入通行证的新生儿:

  1、父母同意为儿童办理护照的书面声明。

  2、儿童完整出入境记录。

  国外出生、父或母未出现在出生证上:

  1、儿童与父或母之间的亲子关系的法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出生,单亲:

  1、父母一方出具的关于无法找到另一方且儿童不具有外国国籍的书面声明。

  2、儿童退出外国国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印度国籍者)。

  三、回邮服务

  申请人可以选择回邮服务方式。申请时申请人需同时提供回邮信封、贴好邮票,写好收件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在申请材料中写明“因邮局邮寄延误、投递错误等原因造成的任何证件损坏或遗失,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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